▎药明康德内容团队编辑
图片来源:RF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重组抗IL-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在嗜酸性粒细胞增高的哮喘受试者中多次给药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的临床研究。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及以上,男女均可;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45kg;3.确诊为哮喘且属于重度哮喘;4.给药前至少3个月内使用高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和至少一种其他控制药物进行常规治疗;5.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基线时,嗜酸性粒细胞计数≥个细胞/μL;6.能够与研究人员进行良好的沟通,理解并遵守研究中的各项要求,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对试验药物及其任何赋型剂过敏者;
2.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患有除哮喘之外的肺部疾病;3.胸部X线或CT检查显示有临床意义的异常,但并不由哮喘引起;4.给药前12个月内及整个研究期间计划进行支气管热成形术及放疗者;5.器官功能水平及血液学检查异常者;6.凝血功能异常有临床意义者;7.有明确心脏病史的患者(或12导联心电图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8.既往有慢性病史或目前已知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系统性疾病者:如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代谢、神经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或其他系统异常以及精神疾病等,且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患者;9.有可能引起嗜酸粒细胞升高的其他状况的受试者;10.目前及给药前6个月内寄生虫感染者;11.既往或目前合并患有恶性肿瘤者;12.因神经、精神疾病或语言障碍等不能与医护人员交流或合作者;13.静脉采血困难者(如有晕针、晕血史),或研究者认为该静脉条件差,不适合入组者;14.酗酒者或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15.现吸烟患者,或吸烟史≥10包年[吸烟指数(包年)=每日吸烟量(包)×吸烟时间(年),1包=20支]的既往吸烟者;16.有药物滥用史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17.HIV病史或入组筛查时HIV阳性;未控制的活动性乙型肝炎;入组筛查时丙型肝炎病*(HCV)抗体阳性;入组时梅*螺旋体抗体阳性;18.入组前4周内有活疫苗接种史,或打算在研究期间接受活疫苗者;19.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干预性临床试验且接受过干预者;20.怀孕或哺乳期女性,妊娠试验阳性的女性受试者;21.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不同意在治疗期间和治疗完成后6个月内使用高效、可靠的避孕方法,且有捐精捐卵计划;22.研究者认为有其他任何不适宜参与本次研究情况者。
研究中心
省份
城市
中心名称
上海
上海
医院
江西
南昌
医院
广东
广州
广州医院
广东
深圳
医院
海南
海口
医院
浙江
温州
温州医院
上海
上海
医院
广东
广州
广州医院
江西
赣州
赣医院
江苏
徐州
医院
贵州
贵阳
医院
云南
昆明
昆明医院
安徽
合肥
安徽医院
广东
东莞
医院
四川
成都
医院
陕西
西安
西安医院(待定)
▲长按识别图中